在正式入職的時候,會簽訂一份勞動合同。既能明確雙方當事人所需要承擔的責任,也能制定一些保障自身權益的條例。很多人會認為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是一樣的,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這是錯誤的。那么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有什么區(qū)別?下文小編為您整理了一些相關資料,以供參考。
一、什么是勞動合同?
根據(jù)《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备鶕?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p>
二、什么是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獨立經(jīng)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在平等協(xié)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xié)議。
三、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有什么區(qū)別?
1、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確定的,只能是接受勞動的一方為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一方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可以雙方都是單位,如勞務派遣;也可以雙方都是自然人,如理發(fā)服務;還可以一方是單位,另一方是自然人,如用工單位聘用退休人員做保安。
2、雙方當事人關系
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勞動關系確立后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須遵守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雙方之間具有領導與被領導、支配與被支配的隸屬關系,這種關系包括經(jīng)濟關系和人身關系。勞務合同的一方無須成為另一方成員即可需方提供勞動,只發(fā)生財產(chǎn)關系,雙方之間的法律地位從始至終是平等的。
3、承擔勞動風險責任的主任
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由于在勞動關系確立后具有隸屬關系,勞動者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組織、支配,因此在提供勞動過程中的風險責任須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務合同提供勞動的一方有權自行支配勞動,因此勞動風險責任自行承擔?!皞€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jù)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p>
4、報酬
因勞動合同支付的勞動報酬稱為工資,具有按勞分配性質(zhì),不完全和不直接隨市場供求情況變動,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xù)、定期的工資支付。工資除當事人自行約定數(shù)額外,其他如最低工資、工資支付方式都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報酬除了按月的工資外,還有福利、社保保險等。勞務合同支付的勞動報酬稱為勞務費,主要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價格支付方式等,國家法律不過分干涉。
5、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動合同的條款及內(nèi)容,國家常以強制性法律規(guī)范來規(guī)定。如勞動合同的解除,除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規(guī)定的條件等。勞務合同受國家干預程度低,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外,在合同內(nèi)容的約定上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xié)商確定。
6、違反合同產(chǎn)生的法律責任不同
勞動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產(chǎn)生的責任不僅有民事上的責任,而且還有行政上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shù)氐淖畹凸べY標準,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工資,拒絕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同時還可以給用人單位警告等行政處分。勞務合同所產(chǎn)生的責任只有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存在行政責任。
7、勞動力的支配權不同
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力的支配權,歸掌握生產(chǎn)資料的用人單位行使,雙方形成管理與被管理者的隸屬關系。在勞務合同關系中則由勞務提供方自行組織和指揮勞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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