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于改進商標注冊證發(fā)放方式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工商總局關于大力推進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的意見》,本著簡化手續(xù)、優(yōu)化流程、提升服務的原則,從商標申請人實際需求出發(fā),商標局對商標注冊證的發(fā)放方式進行了改進。商標注冊申請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直接提交或網(wǎng)上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該商標核準注冊后,將直接向商標注冊申請人寄發(fā)《商標注冊證》,不再寄發(fā)《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
商標注冊證新的發(fā)放方式自2018年1月11日起開始實施。
文章來源:中國政府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