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編制本指南,本指南將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部門有關要求及時予以更新。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駐馬店市人社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駐馬店市健康路476號
辦公時間: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聯(lián)系電話:0396-2834780
傳真號碼:0396-2812996
通訊地址:駐馬店市健康路476號
郵政編碼:463000
電子郵箱:zmdrsj@163.com
(一)公開范圍
《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需要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主要通過以下途徑主動公開。
1.駐馬店市人社局網(wǎng)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
2.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一)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向受理機構處領取或自行復印,也可以在駐馬店市人社局網(wǎng)站上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
(二)申請方式
1.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面提出申請并附相關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zhí)幚?/p>
1.受理。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進行登記,從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材料。
2.辦理。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按照下列要求予以答復;如特殊情況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本機關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答復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期限內(nèi),障礙消除后期限恢復計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復,本機關將向申請人書面說明情況。
(1)屬于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本機關尚未制作、獲取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請內(nèi)容不屬于本機關職責權限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屬于本機關公開;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公開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本機關申請公開同一政府信息,已經(jīng)作出答復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四)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申請事項表述不清楚、內(nèi)容不明確的,申請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nèi)補正;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聿⒏嬷ㄟ^相應渠道提出。
(五)答復
本行政機關按照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紙質(zhì)、電子版或其他介質(zhì)形式的政府信息,可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復。
(六)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依據(jù)《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收取依申請?zhí)峁┱_信息費用。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jù)材料。本機關將根據(jù)申請作出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文字來源于: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https://hrss.zhumad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