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協(xié)調(diào)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審定相關制度,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具體組織局政府信息公開相關事宜的落實,研究擬定局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和工作計劃,組織、協(xié)調(diào)局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并對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一)公開范圍
主動公開范圍參見《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試行)》,可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網(wǎng)站(http://fjca.miit.gov.cn)“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查閱。
(二)公開形式
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網(wǎng)站公開。此外,還將根據(jù)政府信息內(nèi)容和特點通過新聞發(fā)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上公開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在局機關辦公地點便于公眾查詢的部位,配備必要的設施和設備,以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查閱、獲取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及時公開。
(四)查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局機關辦公地點查閱政府公開信息;也可以從政府公報、新聞通氣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獲取政府公開信息;還可登陸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網(wǎng)站通過政府公開信息欄目使用關鍵詞進行檢索獲取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機構名稱: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公開辦
通信地址:福州市烏山西路13號
郵政編碼:350002
咨詢電話:0591-83327386
傳真號碼:0591-87535296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工作信箱: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見箱 (請點擊鏈接打開,此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二)申請步驟
1.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填寫紙質(zhì)《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提出申請?!渡暾埍怼房稍诟=ㄊ⊥ㄐ殴芾砭志W(wǎng)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也可以到福州市烏山西路13號現(xiàn)場領取?!渡暾埍怼窇顚懲暾瑑?nèi)容真實有效。申請人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材料。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份《申請表》申請一項信息,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途徑詳細準確。申請信息內(nèi)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2.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當面遞交書面申請,也可以通過信函等方式遞交。通過信函方式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連同身份證明材料郵寄至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公開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為填寫。
3.申請的處理
《申請表》填寫不完整、申請內(nèi)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將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對材料齊全的申請將登記受理。本機關公開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答復。如需要延長答復期限,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或其他機關的,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nèi)。
根據(jù)《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4.申請的答復
本機關根據(jù)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jù)《條例》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nèi)容,但是能夠作區(qū)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nèi)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nèi)容說明理由;
(5)經(jīng)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7)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8)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三)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皇杖≠M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文字來源于: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官網(wǎng):https://fjca.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