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準確獲取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本《指南》根據(jù)需要及時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臨沂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機關網(wǎng)站(http://rsj.linyi.gov.cn)上查閱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1、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領導及分工情況;本機關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下(直)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包括: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2、履職文件
主要包括:由省制定、與本機關職責相關的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由市政府發(fā)布、與本機關職責相關的規(guī)范性文件;以本機關名義發(fā)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對相關文件的解讀。
3、規(guī)劃計劃
主要包括: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專項規(guī)劃、區(qū)域規(guī)劃;本機關階段性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等。
4、重要會議
主要包括:本機關召開的辦公會議、專題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信息。
5、決策公開
主要包括:重要政策文件及重要事項公開。
6、建議提案
主要包括:本機關接收的人大建議、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情況,對人大建議、政協(xié)委員提案的答復。
7、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機關內部事人事任免;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本機關其他應該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1、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網(wǎng)上公開形式。本機關網(wǎng)上信息公開網(wǎng)址為:http://rsj.linyi.gov.cn/。
2、本機關還采取其他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新聞發(fā)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通過今日頭條(頭條號“臨沂市人社局”)、新浪微博(微博號“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微信公眾號(公眾號:“臨沂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時發(fā)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主動提供相關服務。
(3)本機關在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地址:臨沂市北城新區(qū)北京路33號7樓西側,聯(lián)系方式:0539-8056979;查閱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節(jié)假日除外)
(三)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能夠作區(qū)分處理的外,行政機關一般不提供需要對現(xiàn)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四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渠道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地址:臨沂市北城新區(qū)北京路33號7樓西側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
13:30-17:00(冬季,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539-8056979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地址:臨沂市北城新區(qū)北京路33號7樓西側
聯(lián)系電話:0539-8056979
3.網(wǎng)站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的在線服務功能填寫《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提交申請(http://rsj.linyi.gov.cn/gk/ysqgk-tj.jsp?urltype=govapply.
GovApplyAddUrl&wbtreeid=1780)。申請人成功提交申請后,請妥善保存電子回執(zhí),以便查詢申請辦理情況。
(二)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在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領取或在“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打印(見附件1)。
2.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lián)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載體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建議詳盡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wǎng)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三)申請?zhí)幚?/p>
本機關對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分別作出處理和答復。
1.對于符合《條例》申請要求的,按《條例》第三十六條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jīng)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chǎn)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2.辦理期限: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jīng)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
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有權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3.申請不符合《條例》有關規(guī)定的,向當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四)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zhí)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guī)定。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申請受理機構為: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臨沂市北城新區(qū)北京路33號7樓西側
郵政編碼:276000
辦公時間: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聯(lián)系電話:0539-8056979
傳真:0539-8129577
電子信箱:lysrsjbgs@ly.shandong.cn
五、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jù)材料。本機關將根據(jù)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文字來源于: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http://rsj.liny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