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惡意注冊商標現(xiàn)象頻繁發(fā)生,我們將通過解讀商標法,告訴你如何解決惡意注冊商標辦法,為更多商家經(jīng)營商標保駕護航。解讀商標法“不以使用為目的是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法規(guī)。
《商標法》第4條:新增條款“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將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這一條中有兩個關鍵詞“使用”和“惡意”, 兩者是一種遞進的邏輯,不以使用為目的并且是惡意的,這樣的商標注冊申請,才應當駁回。
《商標法》第48條: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梢姡皇怯糜谧R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使用都不屬于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那么防御商標、囤積商標、商標交易等等行為均不具有使用的目的。
如何界定惡意注冊商標的界限
在商標法修訂草案的初稿中,沒有“惡意”限制。根據(jù)這種邏輯,防御性商標的注冊申請將不可避免地遭遇事故。經(jīng)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的討論,最終增加了“惡意”限制。防御性商標從墳墓中逃脫了。如何定義其他惡意?單靠審查員的主觀判斷肯定是不可靠的,《商標法》的實施條例和商標審查標準還有待更新。
如何解決惡意注冊商標的辦法
美國商標注冊是基于使用原則。要申請美國聯(lián)邦商標注冊,申請人必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商標使用聲明。商標使用聲明必須包括商標在商標注冊申請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證據(jù)。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惡意注冊申請人在申請時必然無法提供實際使用的證據(jù)。如果申請是有意使用提交的,他需要在以后階段提供實際使用的證據(jù),并支付額外費用。延遲提交使用證據(jù)需要更高的費用。對于惡意申請人來說,申請所需的材料不僅更加復雜,而且更加昂貴。
如果損失大于收益,惡意申請人可能會放棄搶奪或囤積目標的行為。因此,美國的商標制度值得我們借鑒,這有利于從源頭上打擊“非針對使用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也有利于避免商標資源閑置,促進商標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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