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所得稅的減免稅額如何計算?
為了能讓納稅人準確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規(guī)定了減免稅額的計算公式: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案例1: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這樣計算:
納稅人李某是“勝利早點店”的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0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1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2000元,那么李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案例2: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這樣計算:
納稅人吳某是“大華時裝店”的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000元(適用稅率35%,速算扣除數(shù)65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6000元,那么吳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