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銷流程有何不同及注銷須知,分公司指的是在業(yè)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有很多公司在發(fā)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都會選擇設立分公司來擴大公司的經營范圍和規(guī)模。那么,有關分公司注銷流程有何不同及注銷須知,一起來看看吧。
分公司一般注銷流程如下:
1)持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到工商部門領取《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2)準備注銷登記的相關材料。總公司的公章、章程、寫一份股東決議、讓總公司的全體股東簽字、注銷分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和一般公司注銷不同之處),注銷登記材料應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并簽署。材料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3)材料準備完成后,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
4)先注銷公司國、地稅登記證;
5)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
6)登報公告(登報45日后再去注銷公司);
7)公司清算報告;
8)分公司注銷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核準后,公司應持《分公司注銷登記核準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分公司撤銷備案。同時,也要到技術監(jiān)督局注銷企業(yè)代碼證;
9)如果分公司有銀行賬戶的,需要注銷銀行賬戶,沒有則不需要。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加蓋公司公章并粘貼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權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證原件(供當場確認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銷原因的注銷決定;
4)分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稅證明。您所說的“稅務系統(tǒng)中好象還處于非正常狀態(tài)”如是指沒有進行稅務登記,可以提交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時工商登記機關核發(fā)的辦理稅務登記使用的那聯“分公司登記核準通知書”作為證明;
6)分公司如單獨開設有銀行賬戶的,還需提交銀行清戶證明;
7)分公司公章。
首先要有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注銷分公司,根據這個決議由納稅評估人員制作《納稅評估報告》,這個是稅務局內部文書,納稅人看不到的,經分管領導簽字后就可以辦理注銷手續(xù),強調一下,是要查賬的,但不是清算分公司的所得,而是稽核分公司相關的稅費有沒有交足,有無違章未處理,有無拖欠稅款,分公司不是法人機構,是不需要出具清算報告的。
一般需要2-3個月的時間,工商和稅務的流程可以同時進行,首先工商局需要先過去備案注銷,然后登報,45天后才能提交正式的注銷資料過去,審批需要一周的時間。稅務的話如果沒有國稅可以直接注銷地稅,時間也要15-20天的樣子,如果有國稅的話先要注銷國稅再注銷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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