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吉爾吉斯斯坦,可依據哪些法律對商標專用權進行保護?
答:吉爾吉斯斯坦現(xiàn)行商標法于1998年1月14日頒布,同年1月28日實施。2003年2月27日、2014年2月6日兩次進行修訂。1991年,吉爾吉斯斯坦加入《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2004年加入《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有關議定書》。
問:吉爾吉斯斯坦的商標事務主管機構有哪些職能?
答: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和創(chuàng)新局(下稱國家知識產權和創(chuàng)新局)承擔該國商標注冊申請審查、轉讓、續(xù)展、許可備案、第三方意見觀察等業(yè)務,下設上訴委員會負責審理商標駁回復審案件與商標無效宣告案件。
問:在吉爾吉斯斯坦,可以作為商標注冊的元素有哪些?
答:可以在吉爾吉斯斯坦作為商標注冊的元素包括文字、圖形、立體標志、顏色組合等。全息(除非可以清晰觀察到)標志、聲音和嗅覺等非視覺感知的元素不可作為商標注冊。
問:吉爾吉斯斯坦的商標注冊流程是什么?
答:在吉爾吉斯斯坦,申請人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通常要經過形式審查、受理、實質審查及繳費、公告、頒證等流程。申請人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和創(chuàng)新局作出的駁回決定,可向該局上訴委員會申請復審,申請人對復審決定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問:在吉爾吉斯斯坦,辦理各類商標業(yè)務的費用是多少?
答:注冊官費:267美元/標/類;100美元/標/附加類。
商標公告、頒證官費:200美元/標/類。
續(xù)展:400美元/標/類。
轉讓:133美元/標/類。
許可:133美元/標/首類;67美元/標/附加類。
無效宣告:533美元/標/類。
問:在吉爾吉斯斯坦,商標注冊審查需要多長時間?
答:吉爾吉斯斯坦商標注冊的形式審查在1個月內完成,實質審查在12個月內完成,繳費后6個月內予以公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頒發(fā)證書。整體而言,吉爾吉斯斯坦的商標審查周期一般需要18個月至24個月。
問:吉爾吉斯斯坦的第三方觀察意見制度是什么?
答:吉爾吉斯斯坦設置有第三方觀察意見制度,即申請人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國家知識產權和創(chuàng)新局會在官方網站公布商標申請信息,利害關系人可在網站查詢進展情況,并根據需求發(fā)送警告函以維護自身權益。審查員僅閱讀意見書的內容,無需作出答復。
申請第三方觀察意見所需的文件包括警告函和相關證據材料,不需要繳納費用。因第三方觀察意見程序不設置聽證等環(huán)節(jié),如利害關系人申請了第三方觀察意見,但商標最終被核準注冊,利害關系人還可通過無效宣告程序主張權利。
問:在吉爾吉斯斯坦,提交商標無效宣告請求需注意哪些問題?
答:根據吉爾吉斯斯坦相關法律規(guī)定,基于相對理由,權利人在商標被核準注冊起5年內,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和創(chuàng)新局上訴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如果基于相對理由之外的絕對理由、惡意注冊等理由,則不受5年限制。
提交無效宣告請求需由當地律師根據案情撰寫無效宣告理由書、委托書。對國家知識產權和創(chuàng)新局上訴委員會所作無效宣告裁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無效宣告程序的法定審理期限為收到無效宣告申請之日起4個月內,但根據吉爾吉斯斯坦的無效宣告案件審理情況來看,實際耗時至少需要6個月。
問:如何在吉爾吉斯斯坦通過訴訟方式進行商標維權?
答:根據吉爾吉斯斯坦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擅自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商標或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標志的行為,相關權利人可提起商標維權訴訟,具體由當地律師根據案情撰寫起訴書、委托書。維權訴訟實際需要的審理時長一般在6個月以上。
吉爾吉斯斯坦商標侵權民事訴訟案件以二審終審為原則,特殊情況下可申請再審。
對商標民事侵權案件,當事人可向城鎮(zhèn)法院起訴;對商標民事侵權訴訟結果不服的,可上訴至二審法院;對二審訴訟結果不服的當事人,還可到最高法院進行維權。
問:在吉爾吉斯斯坦注冊商標,還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在吉爾吉斯斯坦,中文商標的含義會被納入顯著性判斷的考慮因素,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需提供標識含義的說明。如果商標轉讓可能導致消費者對商品或其制造人的誤認,則不允許轉讓,集體商標同樣不允許轉讓,商標轉讓協(xié)議如果未登記則被認定為無效。此外,吉爾吉斯斯坦沒有商標異議程序,需要權利人主動監(jiān)測已申請商標的公開信息,及時維權。